自去年7月宣布廢除碳排放定價之后,澳大利亞就成了全球綠色環保組織的眼中釘。作為全球碳排放大戶之一,該國不僅下調了國家可再生能源目標,連替代碳排放定價的溫室氣體“減排基金”也要花光了,就在這個節骨眼上,被譽為“綠色銀行”的澳大利亞清潔能源融資公司(CEFC)甚至還接到了政府的“通知”:禁止投資風能和太陽能。
澳大利亞當之無愧是全球綠色環保“反面教材”的首選。路透社7月13日報道稱,澳大利亞總理阿博特下令,要求CEFC停止投資風能和太陽能。這一決定立刻招來澳大利亞反對黨和綠色產業投資者的抗議,阿博特的保守黨政府一時間成了眾矢之的。
《衛報》指出,阿博特將風電場形容為“可怕的視覺盛宴”,對前工黨政府100億澳元成立的CEFC更是不待見,廢除可再生能源基金更是他的終極目標。據悉,阿博特政府多次試圖取消CEFC,但兩次遭到參議院拒絕。
對于此舉,阿博特政府辯護稱,只是希望CEFC可以更好地利用資金,將融資方向投注到那些不太成熟的清潔技術上。阿博特表示:“CEFC應該投資新興技術和產業,當然不包括已有的風電場。”
對于這樣的辯解,反對黨、投資者和環保團體并不買賬,稱在年底巴黎氣候大會日漸臨近的當下,此舉將進一步孤立澳大利亞,這個曾首個提出可再生能源目標的國家,正在和應對氣候變化威脅的陣營漸行漸遠。
《悉尼先驅晨報》6月中旬援引行業數據稱,2014年,澳大利亞可再生能源在總發電量中的占比下滑,這是2008年迄今第一次出現下降。
CEFC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政府于6月底寄給CEFC的信中概括了澳大利亞新投資優先重點,不過這一命令不會對已有投資和共同籌資項目產生影響。CEFC表示:“正在就該指令征求意見,并且將依照在2012年CEFC議案第66條陳述的程序回復政府。”
2012年,澳大利亞參議院通過了CEFC議案,明確了CEFC的投資方向,高達100億美元的資金將被用于投資可再生能源和低排放或節能技術。資助要求包括,CEFC可以優先考慮具有非經濟效益,尤其是技術研究和發展層面的項目,以及規模較大的項目;CEFC評估資金時需按照2011年《澳大利亞可再生能源法案》的標準提供資金,可以是混合技術,也可以是與可再生能源相關的技術。
據了解,風電是澳大利亞繼水電之后第二大可再生能源電力,太陽能緊隨其后,風電在該國清潔能源發電占比達1/4,總能源需求占比約4%。
阿博特政府對太陽能也毫不手軟,其書面責令CEFC停止向屋頂太陽能提供融資。澳太陽能委員會(ASC)表示,此舉將阻礙創新型太陽能融資模式獲得廉價資本,進而影響低收入家庭。
《衛報》指出,阿博特政府認為,家庭及小規模太陽能電池陣列“應被排除出CEFC的經營活動”。CEFC承諾將繼續依據原有法規對其的要求,為可再生能源提供資金。日前,CEFC剛達成一份1億澳元的協議,旨在支持一個太陽能租賃計劃。
ASC首席執行官約翰˙格里姆斯猛烈抨擊阿博特政府的決定,稱這首先將影響貧民。“CEFC的重點之一是創新性融資模型,其使低收入者、居住在公寓的人、小型企業、養老院以及教堂能夠獲得太陽能并削減其電費。”他說,“通過禁止CEFC投資太陽能項目,阿博特政府正在阻止最弱勢的群體削減電費。”
數據顯示,CEFC已向可再生能源項目提供了35億澳元的資金,其中33%是太陽能,30%能源效率,21%風力發電,16%其他技術。截至目前,該公司已基本收回投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