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處建造車庫一事,很多居民表示并不知曉。
3天前,市民張女士看到自家樓前有人在忙活著施工,上前一打聽,原來有人要在這里建車庫,“好好的一條路,咋沒通知一聲就要改成車庫啊?”張女士很是不解。
●現場:樓前圍上一圈圈梁建車庫
2月27日下午,記者來到張女士所住的槐蔭區白馬新苑小區,在3號和4號樓之間,見到一排由圈梁圍起的小隔間,十幾個小隔間每個都約有一座車庫大小,附近還堆著一些磚、水泥和沙子。不過,工地上空無一人。
“這里原本是條路,前天看到有人干活,我才知道要在這里建車庫。”張女士告訴記者,樓前的這條長約50米的路一直就有,現在不知何故要改成車庫。
記者在該小區觀察發現,每兩排樓中間基本都會有這么一條小路,有的路上還停了車。
“平時走人不多,不過有這條路,樓前顯得很寬敞。”該小區居民王先生告訴記者,如果樓前建了車庫,“一下子就窄了不少。”
“好好的一條路,建車庫倒也罷了,為什么連個招呼也不打呢?”張女士對此很是不滿。
●辦事處:項目已叫停,正補辦手續
記者就此事致電該小區所屬的白馬山街道辦事處,一位工作人員向記者確認,“該工程已經被叫停。”
“這里只是一片水泥地,不是道路。”這位工作人員說,由于一些有車的住戶要求增加車庫,小區物業就選擇了在此處修建車庫,“這已經征得了一些業主的同意。”該工作人員說,確實有些業主不同意在此處建車庫,修車庫時也并未在小區公示,“接到舉報,就叫停了這個項目。”
“是物業在這里修的,我們并不知道。”該工作人員說,工程叫停后,物業方面將請相關部門審批,“到時候視情況再決定是拆還是繼續建。”
●律師:建車庫需經業主同意及部門審批
“未經業主同意,物業不能私自在這里建車庫。”27日晚,山東博翰源律師事務所律師馬崢嶸告訴記者,要想在小區改建車庫,除需業主同意外,還需相關部門審批。
馬崢嶸說,類似小區的道路、綠化帶等都屬小區公共設施,根據《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小區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
除需征得業主同意外,小區設施改建還需經過相關部門審批,馬崢嶸說,這幾項條件缺一不可,“否則物業所建就涉嫌違章建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