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瑞豐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稱,董事會于2015年10月9日收到公司董事、董事會秘書柯漢華先生提交的書面辭職報告。柯漢華先生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董事會秘書職務,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辭職報告自送達公司董事會之日起生效,辭職后柯漢華先生仍在公司擔任董事及董事會下設委員會相關職務。 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在公司正式聘任董事會秘書之前,公司董事會指定董事長龔偉斌先生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盡快聘請新的董事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