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報報道了豐澤園小區和佳納舜昕緣小區房產證“難產”的問題,之后又有不少市民撥打本報熱線電話,反映東建德州花園、領秀天衢小區等小區房產證難辦的問題。
記者從德州市房管中心獲悉,市民所訴求的房產證辦理問題,大多是因為開發企業沒有提交申請材料或者申請材料不齊全導致無法辦理房產證。而房管中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主要是十種原因造成了難以“提交申請材料”。在上世紀90年代末房地產市場剛剛起步,各項政策規定和開發建設手續不完備,開發企業與相關單位聯合開發,在開發過程中產生糾紛,不能提供相關辦證手續;開發企業與建筑商因工程款等問題發生糾紛,致使工程無法進行竣工驗收,提供不出辦證手續;開發企業代收物業專項資金、契稅后將款項挪用,不能按時為購房戶繳納;開發企業沒有手續(如集體土地建房),利用虛假廣告騙購房屋;有的單位建房手續不健全或不能及時竣工驗收,沒有向房產管理部門報送相關材料;開發企業將土地(在建工程)進行了抵押,不能按期還貸,土地用途與房屋規劃用途不符,如利用工業用地搞房地產開發建設住宅,房屋規劃用途是商業;個別開發企業違規建設,如建筑面積超出規劃面積。另外,業主本人不了解辦證程序,相關材料提供不全,開發企業無法配合其辦理房產證(比如不能提交婚姻狀況證明);還有一些單位合建的房屋住戶不愿繳納各項稅費,也會影響房產證辦理。(李明華 崔志恩 王金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