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十催著我們交首付定房子,我們交完錢,過了幾天又說這套房子不賣給我們了,連個道歉都沒有,這算什么事?”日前,省城購房者張女士向本報投訴,懷疑自己在買房過程中遭遇了“一房兩賣”,本報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銷售說再不交錢房子就賣給別人 購房者病中拔掉針頭當天去交錢
6日,在位于省城東部的林景山莊,省城購房者張女士和她的母親一臉愁容,說起整個事情的經過,張女士的母親甚至掉下淚來。
“付了三成首付定下的房子,卻被房地產商一句‘房子頂賬了’給強行收回,這簡直就是銷售欺詐。”張女士告訴記者。
事情還得從春節那會兒說起。一直想給母親買套養老房的張女士,在年初六到林景山莊看房子,在看了三次房子后,選中了林景山莊的D12樓座的東首301戶面積為113.8平米的準現房,房款總計61萬余元。
張女士說,由于置業顧問小田稱公司的管理層和財務等部門在正月十六才會正式上班,所以雙方協商決定張女士初十先到售樓處交兩萬元定金,將該房源保留。
“正月初十下午一點多,我正因為重感冒在社區門診打點滴,小田給我打來了一個電話,要求我下午必須交上三成首付,否則房源無法保留,因為另外一名置業顧問的客戶也看中了這套房子。”張女士說,她本來上午聯系過小田,下午四點前去交定金,但小田說,在房源產生競爭時,公司要看客戶的付款時間來決定房源歸屬,所以只要張女士下午能交上三成首付,房子肯定是張女士的。
無奈之下,張女士只好在社區門診的病床上連續給家人、朋友打電話東挪西借,張女士的媽媽還將一張只差一個半月就到期的12萬余元的定期存折取出,終于在兩個小時內湊齊了近二十萬元的首付款。
張女士說,自己隨后趕到售樓處草簽了小田給出的一份合同,當張女士問及合同蓋章時,小田以公章不在公司,財務也沒有上班為由,在合同上摁上了雙方的指印。而后,小田陪同張女士一起到銀行向開戶名稱為山東林景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對公賬戶中匯入了三成首付,并將銀行的回執單原件交給了小田。
“正當我們緊張準備后面七成房款時,事情出現了戲劇化的變故。”張女士說,三天后外出途中經過林景山莊時,她又聯系小田再看了一遍房子。正當張女士準備離開時,小田突然告訴張女士,房子不能賣了,公司領導通知房子被用來頂賬了,讓張女士退房或者改選其他房源。
張女士說,雖然開發商提供了幾套房子供選擇,但是售樓處給出的房源與原房源相比,無論是戶型、面積、樓層、樓座位置等方面均有很大的差距,張女士一家無法接受,提出愿意退款,要求林景公司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
張女士稱開發公司拒不承認錯誤因買房子風波母親都氣病了
張女士的母親告訴記者,他們家人隨后到林景公司售樓處馮經理辦公室,“但他們卻態度蠻橫,拒不承認公司的錯誤,反而將問題推到置業顧問身上。”張女士母親說;貞浧甬敃r的情況,張女士的母親又落下淚來,“本來想買個房子養老,誰知道遇到這樣的事。”
張女士說,因為買房的這個風波,家里老人病倒了。而且后面的尾款家里都湊得差不多了,銀行的存款直接利息損失七八千元,然而現在開發商拒不承認錯誤,并且以事情需要調查為由拖著不露面。
張女士說,按照相關規定,這種情況開發商要付雙倍賠款,她也不是一定要求這樣,只是要求開發商有個應有的態度,對自己因為購房產生的相關經濟損失和目前因此生病的醫藥費等有個說法。
記者6日在小區看到,張女士原本買的房子在三樓,當前整個小區的樓房都已經封頂和外部裝修完畢,“想著是現房肯定沒問題,沒想到現房還是出了事。”張女士說。
張女士向記者出示了一份承諾認購書,上面寫著張女士自愿買受位于經十東路3766號林景山莊項目D12號樓1單元301室房屋一套,合同總價款為764940元,前期應付款為617000元。買受人張女士簽訂認購書當天以定金形式繳納185100元。
置業顧問說房子為頂賬房購房者質疑開發商“一房二賣”
為了核實張女士所介紹的情況,并詳細了解事情的整個經過,記者6日下午來到了林景山莊售樓處。
“不是已經給你調房子了嗎?”看到張女士和記者前來,一位工作人員說道,但當記者詢問事情的具體情況時,該工作人員又表示領導不在,具體事情自己不清楚。
隨后記者在售樓處見到了賣給張女士房子的置業顧問小田。
小田說,自己也不愿意發生這樣的事情,也提供了幾套房子進行調換。但張女士表示,開發商給提供的調劑房源不是戶型不好,就是窗戶離墻太近等,對她們來說不合適。
為什么會出現已經收了三成房款,房子又不賣了的情況呢?對此小田表示,因為房子是頂賬房,所以出現了這種情況。當記者問及是什么樣的頂賬房,是否另一方委托他們銷售時,小田都表示這些情況自己不知道,需要問領導。
張女士質疑,頂賬的房子,說明是有主的了,又拿來賣給別人,是不是“一房二賣”?
記者在現場也曾找過相關負責人,但都不在,現場的工作人員也未提供相關負責人的電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