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名】關于對蘭州市商品住宅區域限價限購問題的建議
【建議人】 張國軍等15名代表
【建議背景】為了遏制房價過快增長,國務院辦公廳要求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確定本地區住房價格控制目標。省政府在此基礎上,規定省建設廳要指導蘭州市合理確定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其他市州的新建住房價格漲幅不高于蘭州。
蘭州市政府據此于2011年4月21日,公布了蘭州市四區的最高限價控制指標,其中,城關區最高限價每平方米9900元;七里河區每平方米9300元;安寧區每平方米7700元;西固區每平方米6900元。省工商聯房地產產業商會的調研結果顯示:“最高限價”雖對房價上漲過快有一定約束,但也產生一些不利因素。為此,張國軍等15名人大代表向省十二屆人大一次會議提交建議,建議政府不應規定具體的最高限價標準,而應限制商品房價格最高漲幅。
【建議】 張國軍等15名人大代表建議,限購也應分區域,取消中心城市周邊區域的限購,同時對外來人員購房給予優惠。政府物價部門應結合當地實際,不應規定具體的最高限價標準,而應限制商品房價格最高漲幅,對于已上報備案的項目,低于或平于最高限價的,可繼續維持現狀;對于目前已在銷售過程中的項目定價高于限價的,企業應結合實際情況,協助政府制定出符合商品成本構成加上合理利潤的科學銷售價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