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活動時間:
2012年12月1—31日計30天
3.2 活動范圍:
廣東、廣西、福建、上海、浙江、江蘇、安徽、山西、山東、河南、陜西、湖南、湖北、江西、四川計15個省市。
3.3 參加活動的企業條件為:
A、企業在15個省市的經銷商總數不得少于100家;
B、企業獲得省著名商標以上榮譽的,優先選;
C、企業有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安全資質證書和生產保障設施;
D、企業能接受主、承辦單位的監督;
E、企業同意主、承辦單位有對弄虛作假行為進行行業通報、新聞公告、取消活動參與權等的處理權。
3.4 統一制作宣傳資料:
各企業在15省市的所有終端店面,均使用統一的活動宣傳資料:包括海報、易拉寶、吊旗、證書、牌匾。宣傳資料由承辦單位統一設計制作。
3.5 活動費用:
活動不收廠家費用,但向經銷商收取宣傳資料工本費(海報500張、吊旗60張、易拉寶兩個、“指定賣場” 水晶牌匾一個、“指定經銷商”真皮證書一本)。
3.6 惠民的具體內容:
A、每個企業都推出多款惠民產品;
B、被定為惠民的產品,一定是本年度的最低價;
C、被定為惠民的產品,一定是本年度的最新款;
D、被定為惠民的產品,一定是本年度的最暢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