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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發布通告
自2025年3月1日起
調整佛山住房公積金繳存下限
通告原文↓↓↓
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關于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下限的通告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繳存職工: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粵府函〔2025〕23號)、《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佛房金管〔2023〕70號)、《佛山市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辦法》(佛房金管〔2023〕67號)等相關規定,自2025年3月1日起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下限,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繳存基數下限標準
繳存基數不得低于我市在崗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即繳存基數下限為2080元。
二、月繳存額下限標準
單位在職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月繳存額下限為104元,單位月繳存額下限為104元,月繳存額下限合計為208元。
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下限為208元。
三、其他事項
(一)2025年3月1日起(含當日)新參加工作、新調入職工及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新參加繳存的,應按上述標準執行。
(二)低于上述標準繳存的職工(含靈活就業人員)應在2025年7月31日前(含當日)按規定予以調整,以免影響正常繳存。
。ㄈ┫嚓P業務指引可查看附件。
。ㄋ模┍就ǜ嬷“低于”不包含本數。
特此通告。
附件:業務指引及常見問題解答
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5年2月21日
(來源: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侵刪)
